但近年来我国的一些文物专家在文物鉴定上却出现了大量的“文物鉴定” 错判事例(当今国内文物鉴定市场的混乱无序,都是这些所谓专家制造出来的)!是专家们的专业水平不高?还是专家们不顾职责、道德、诚信,而看在“收费” 的份上故意出错(反正鉴错不用被追究)?无人知晓!但现时国内文物鉴定市场的混乱无序,人们却是有目共睹(很多机构都打着“博物馆和文物鉴定专家” 的旗号,在全国各地公开进行文物鉴定和文物培训),这种“鉴定证书” 满天飞,而很多带有证书的器物却是“赝品” ,这种行为已严重超越了职责、道德、诚信底线,国家应从速进行治理(关系到全国八千万收藏者的切身利益),刻不容缓!
笔者认为,国家应从速成立文物鉴定仲裁机构,保护文物收藏者的利益!现时唯一可行的只有学习国外经验,从科学仪器鉴定方面考虑,仪器检测能体现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定一家有实力有威望有道德有诚信的机构,从速进行文物鉴定的“科学仪器” 研究,尽早扭转国内文物鉴定混乱而又无序的局面。同时建议国家应从财政中拨出专项的“科研” 款项给该机构,促使该机构尽心尽责尽速完善科学仪器检测中的误差问题,完成国家交给的这一科研项目,使藏者们早日减少无谓的文物鉴定经济损失,造福天下百姓!
一、文物专家的鉴定经验不能适应当今市场
解放后,我国的文物收归国有,文博部门的人员自然而然地变成了独一无二的专业人才,他(她)们之中的一些学有所成或者被领导看好者,也就当上了专家或坐上更高的领导位子。他们之中也确有很多真才实学的专家和学者,这些人从长期的研究中获得了大量的文物鉴定经验,通过出版书籍,把一生的研究心得和经验,无私提供给人们学习和研究!但笔者在长期(廿十余年)的收藏、经营、研究中发现这些宝贵经验有些是相当正确的!但有些却未必是正确的!
在此单谈“陶瓷器鉴定” 这一部份:时下的文物鉴定专家在鉴定时,动不动就用整器或瓷片与被鉴定器物作比较,强调被鉴器物:胎釉不对:制作不符:纹饰不对:发色对不上号,只要被鉴器物有一点不符“标准” ,专家就把其定为赝品,如果被鉴器物各方面都符合“标准” ,即使是赝品,同样可开出文物鉴定证书。总之陶瓷器的鉴定必须按专家们认定的“标准器” 的“标准” 进行鉴定。更加要命的是:国内现时的文物鉴定家都在用这种“文物鉴定标准” 进行培训下一代的文物鉴定专家(这种“近亲繁殖”加上“先天缺陷”不生产出“畸型后代”才怪)。笔者认为:这是一种极端错误,不负责任的行为!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解放后,国内文物收归国有,我国文博部门的人员都集中在现成的馆藏品研究上,而馆藏品的品种都是一、二、三级以上的珍稀文物,较低档次的文物(也包括高档次的品种),都交由文物商店在国内外进行销售,国内文物最大的流失就产生在上世纪的六、七十年代“旧货换外汇” 长达廿年的外贸出口活动中。
由于文博部门的人员和专家们研究接触的都是这些高档文物,其研究所获得的信息、数据、经验也就局限地集中建立在官窑器和名窑器(宋五大名窑)等精品的这个层次基础上,专家们把从这些器物中研究出来的方方面面心得和经验,制定出陶瓷器的鉴定按“标准器” 的标准进行!专家们在著书立说,出版刊物时,都反复强调文物按“标准器” 的“标准” 进行鉴定的观点(专家们对各窑口的鉴定论证,都千篇一律,大同小异,无所创新)。
但国家,各省的文物专家们都没有意识到,其所研究的“对象” 几乎雷同,全部都集中局限在官窑器和名窑精品的馆藏品上,在这样的研究环境下,大家套用并总结出文物鉴定按“标准器” 的“标准”定论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此必须指出的是:我国古代“官窑瓷器” 的生产是不计人力和成本的!每件成品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百中选一的精品(凡不合格的器物,都必须销毁,绝不允许流入民间)。所以说挑选出来的精品都是完美无缺的器物,也即是说:这样的器物,其标准性和可比性就比较接近了。但民窑生产的器物能做到吗?答案是不可能的!即使是百中选一的官窑器,其器物与器物的胎釉、纹饰、发色、尺寸也不可能会有一模一样的“标准” !因为古代的陶瓷器都是手工制作:拉坯、绘饰、上釉,最重要还必须由“窑火” 来决定产品的成败!所以说,即使是官窑器这一品种,也绝无“标准” 可言!专家们利用从局限的馆藏品上研究出来的官、名窑瓷器标准的经验,用来对付当今古玩市场上的民窑器和仿制品(仿官器)进行鉴定辨伪,是自欺欺人,是毫无理性的,也肯定会出错!
现时市场存世量较大的陶瓷器是民窑产品,就说江西景德镇窑场吧,元明清的景德镇(瓷都)有数以百计的不同窑口。古代各制瓷窑口的产业、技术都是私有制的,他们赖以生存的就是生产制瓷的“技术秘方” ,窑口不同(同一系烧制青花瓷的窑口数百个),其生产技术、配方、制作、流程也不尽相同,更重要的是入窑烧制时的各种因素才是决定产品的成败!用理性的观点来说“标准器” 的定义是毫无理由的,这一点读者们可从各地同窑口挖掘出土的众多“瓷片” 中得到验证:同窑出土的瓷片,状况各异,绝无标准可言!
二、文物赝品泛滥成灾
由于国内文物鉴定有了“标准器” 的鉴定“标准” ,上世纪八十年代,江西景德镇的仿瓷高手们就按“标准器” 的各项“标准” 进行仿造各种各样的官窑瓷,其销售目标就是对准国内各地的博物馆和文物商店及东南亚、台湾、香港、澳门的华侨富商。九十年代开始至今,一些机构、企业、个体都涌进了仿制文物这一洪流之中,各式各样的文物仿制品应有尽有,严重的充斥在国内各地的古玩市场上,现时国内古玩市场上的“古玩” 近八成以上是仿制品(毫不夸张),而且这些仿制品有很多都是严格按“标准要求” 仿制出来的,造成了当今古玩市场上的“文物” 真假难分的局面。
“标准器” 一词,不但严重误导了学者和收藏家们按图索骥,也导致了时下的文物鉴定家在鉴定时套用“标准” :根据胎釉、纹饰、发色等,把一些高仿器作为“真品” 进行鉴定,并为其出具鉴定证书,实在可悲!当今我国的文物鉴定研究己钻进了死胡同、牛角尖!这点可从近年来文物鉴定专家在社会上进行文物鉴定活动,出现很多鉴定错判事例中反映出来(报刊和笔者都曾举过例)。
三、文物鉴定商业化产生的后果
一些博物馆和文物鉴定专家在全国各地办起了文物鉴定、文物培训的连锁店(以北京为主体),文物鉴定专家们今天北京,明天广州、深圳,后天济南、青岛的巡回鉴定和文物培训办班讲课,忙得不亦乐乎!这主要取决于文物鉴定、培训收入的“钱(前)提” ,如果无有这个“钱提” ,我看即使用“八抬大轿” 抬专家,专家们都不会不要命的在天上往返飞个不停!
由于文物鉴定专家们在当今的社会商业文物鉴定活动中,已完全套用已成规矩的瓷器鉴定按“标准器” 的“标准” ,并下结论,出具鉴定证书(虽说有的原因来自收费,但鉴定水平也是主因),导致假器鉴为真品,文物鉴定证书满天飞:真品定为假器的事例同样比比皆是。拥有鉴定证书的器物而又不被市场所承认(市场就是专家、学者、收藏家、拍卖行、古玩经营者),实在难堪!而且这些拥有文物鉴定证书的器物在市场上又何止成千上万?现已严重造成了国内文物市场真假难分、混乱无序的局面:你说假吧?此器却是大名鼎鼎的某文物专家鉴定及签名!你说真吧?市场的人们都明确指证此器是赝品。孰是孰非?这样的结局所产生的后果,就是人们失去对文物部门和文物鉴定专家的信任!从一些事例中也都可证明一些文物鉴定专家的鉴定水平有时还不如收藏家和古玩店经营者,甚至连摆地摊的小商贩都不如。为什么这样说呢?因很多被专家鉴定为“真品” 的器物,在藏家和经营者眼中是一文不值的赝品,因“它” 在地摊和古玩店中随处可见,这也就是藏家和经营者“见多识广” 的由来:而专家们却不然出身名门手捧金饭碗,长期养尊处优高高在上,从不踏足市场,用读死书的方式套用“标准” 去鉴定器物,虽说这种器物未见过,但却符合“标准” ,这就是“见少识浅” 的原因。把假器定为真品,并出具鉴定证书,不但造成文物市场的混乱和无序,而且严重损害了收藏者的利益!更严重的是几十、一百年后,这些拥有真证书的假器将遗害后代子孙,所以国家极需设立一个公平公正的文物鉴定机构,解决这种真假难分、混乱无序的状况!
有某些用博物馆名义在广州设立文物鉴定、展览、拍卖“旗舰店” 的机构,利用“入会有各种各样套餐,保值、增值、投资,公司负责产品日后销售”等等的“优惠条件”幌子诱导人们入会和购买产品,大收会员入会费,以给会员鉴定、拍卖、展销有优惠的条件,大肆敛财,他们的这种经营方式与传销何异?该机构的文物鉴定、展览、拍卖结果又如何?在广州市引来骂声一片“骗子” (可上网查询)不绝于耳!这样的结果,我想某博物馆也不愿意看到吧?
笔者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考虑对文物鉴定市场进行监管,对文物鉴定行为进行治理的时候了(笔者曾多次提及),如果再任由发展下去,最后受损害的将是几千万收藏者的利益!能获利的,却是那些代表着政府行为的某些所谓文物鉴定专家和一些博物馆部门!因此,是到了有关部门打破自身利益(这些年也捞够了吧),广泛推广科学仪器鉴定的时候了!拿出一点点“执政为民”的勇气和行动吧!
宝缘堂 林少蔚 200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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